農地徵收前贈與避稅 行不通 得知農地納入徵收範圍,在徵收前贈與子女,徵收後,由子女領取抵價地或補償金,達到免贈與稅、財富又移轉給下一代的目的。對此國稅局提出反制,舉「實質課稅」旗號,以抵價地權利價值計算贈與額,核課贈與稅。納稅人不服,多個案子在打行政救濟官司。 Continue reading…